关于举办第二届“聚力杯”大学生拔河比赛的通知
2015-10-16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团结友爱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全面素质,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2015年学校体育工作计划,决定举办南昌工学院第二届“聚力杯”大学生拔河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团结友爱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全面素质,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2015年学校体育工作计划,决定举办南昌工学院第二届“聚力杯”大学生拔河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体育部 校团委
二、比赛时间:
三、比赛地点:
赣江体育场
四、竞赛办法:
1、参赛选手为每队16人(男生8人;女生8人),各二级学院组建一支代表队参赛,共10支队。每支参赛队由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担当领队兼教练。
2、首轮为单淘汰制,由抽签决定对阵学院,每场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的方式来进行比赛。次轮为单循环制,胜方积2分,负方积1分(1:2)或0分(0:2)。
2、首轮为单淘汰制,由抽签决定对阵学院,每场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的方式来进行比赛。次轮为单循环制,胜方积2分,负方积1分(1:2)或0分(0:2)。
五、参赛报名:
1、报名资格:南昌工学院在校学生。
1、报名资格:南昌工学院在校学生。
2、报名方式:请各二学院领队于10月20日中午12点30分在体育部会议室现场抽签。
六、注意事项:
(1)各参赛队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比赛现场,比赛开始十分钟参赛队未到达现场或参赛人数不够16人,则当作自动弃权处理。其对应的参赛队伍将会自动进入下一轮比赛。
(2)获胜队伍完成一轮比赛后不得离开比赛现场,必须在比赛现场旁边等候工作人员做出下一轮的比赛安排。
(3)学院啦啦队必须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指挥,站在规定的赛道外。 比赛时不得有冒名顶替,拉拉队不可上场帮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4)为保证比赛的安全,参赛队员一律不得穿钉鞋或赤脚参加比赛;裁判未判胜负前,手不能松开绳子。
(5)比赛应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重在参与,注意安全,量力而行。 比赛时由于双方都是用力拉,所以拔完后一场后不可立即松绳,以免造成对方队员受伤,各领队谨记,转告给各队参赛者。
(6)比赛过程中对裁判判定有异议时,只有领队有权提出抗议申请。
(1)各参赛队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比赛现场,比赛开始十分钟参赛队未到达现场或参赛人数不够16人,则当作自动弃权处理。其对应的参赛队伍将会自动进入下一轮比赛。
(2)获胜队伍完成一轮比赛后不得离开比赛现场,必须在比赛现场旁边等候工作人员做出下一轮的比赛安排。
(3)学院啦啦队必须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指挥,站在规定的赛道外。 比赛时不得有冒名顶替,拉拉队不可上场帮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4)为保证比赛的安全,参赛队员一律不得穿钉鞋或赤脚参加比赛;裁判未判胜负前,手不能松开绳子。
(5)比赛应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重在参与,注意安全,量力而行。 比赛时由于双方都是用力拉,所以拔完后一场后不可立即松绳,以免造成对方队员受伤,各领队谨记,转告给各队参赛者。
(6)比赛过程中对裁判判定有异议时,只有领队有权提出抗议申请。
(7)在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借助比赛规定以外的物体以至达到获胜的作弊和为,如一经发现将做出该队该局比赛自动认输处理。
(8)已报名的队员不得再作调整。
(9)参赛队员要尊重裁判、尊重对手,言行举止得体。如有辱骂、殴打对方队员、裁判员或观众等情况发生,取消滋事者的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并予以相应处理。
(10)比赛遇雨,时间顺延。
七、奖项设置:
七、奖项设置:
此次比赛给予前三名奖励,其他参赛队给予鼓励奖,设置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
体育部 校团委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