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校级课题的通知
2014-09-25 来源: 浏览次数:0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校级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迎接学士学位评估,全力做好学士学位评估的科研支撑工作,顺利完成2014年科研工作目标,为全面推进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做好支撑和服务工作,现将2014年度校级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14年校级课题立项分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人文社科项目和科技计划项目三大类。其中,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计划立项30项,其中民族教育专项10项;人文社科项目计划立项15项;科技计划项目计划立项10项。以上三类课题分别设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立项比例不超过各类课题立项总数20%,可以空缺。
二、立项原则
各类课题题目自拟,但应紧紧围绕学校“两项改革”工作开展研究,以服务改革为宗旨,以应用研究为主体,以效果为评价手段,与改革紧密相关的项目优先立项,重点资助,与改革无关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课题负责人可以同时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人文社科项目和科技计划项目三大类课题,但同类课题只能申请1项;已经承担校级课题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对已立项的校级以上项目,不得作为校级项目重复申报,校级课题项目不得与2013年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合作课题子课题重复申报。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申报表请于“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网址:/)。请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两份)及电子稿报送至教学科研处科研科。
2、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好校级课题的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课题的质量。
3、联系方式:联系人:甘露 地点:2教304
教学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